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2019.10.08
  • 信息公开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首批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自治区示范院校。学院紧紧围绕着兴安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为兴安盟地区服务,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专科学历教育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培养人才。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培养高技能人才;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科学研究。创造新知识,发展科学研究。 

  3.社会服务。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为当地生产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  

  4.文化传承创新。培养传承优秀文化,导引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影响人们的思维、生活等行为方式。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处级内设机构33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学机构16个、教辅机构3个。学院现有在编在职教职工56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86人。

  第二部分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00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167.3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2.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795.02万元。支出总计27004.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631.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372.61万元。与年初收入预算数11732.73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5271.68万元。收入增加原因为财政专项拨款增加。与年初支出预算数11732.73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5271.68万元。支出增加原因为财政专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00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167.3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2.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795.02万元;支出总计27004.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631.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372.6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09.87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减少。支出总计减少1809.87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6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8.30万元,占84.91%;事业收入2287.17万元,占15.08%;其他收入1.92万元,占0.01%。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3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1.24万元,占64.93%;项目支出4780.55万元,占35.07%。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673.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795.02万元;支出总计24673.3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372.6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598.91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支出减少1598.91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29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4.56万元,占59.37%;项目支出4588.07万元,占40.63%。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22.13万元,津贴补贴686.25万元,绩效工资1555.1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16万元,住房公积金506.58万元,医疗费0.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97万元,离休费35.47万元,退休费599.04万元,抚恤金26.71万元,生活补助35.29万元,助学金2.62万元,奖励金6.10万元。较上年减少247.7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社保开支,退休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75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2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水费17.62万元,电费52.76万元,邮电费23.62万元,取暖费406.70万元,差旅费58.99万元,维修费0.30万元,租赁费1.46万元,会议费1.23万元,培训费3.35万,公务接待费4.27万元,专用材料费21.68万元,劳务费24.72万元,工会经费6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69万元万元,较上年减少23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及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2.17万元,支出决算为37.00万元,完成预算的59.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73万元,完成预算的5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69.21%。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3万元,占88.46%;公务接待费支出4.27万元,占11.54%。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3万元,用于一是燃料费17.95万元,二是车辆维修费10.86万元,三是车辆保险费及其他3.92万元。,车均运维费2.18万元,较上年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校企合作、联合办学较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2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4.27万元,接待47批次,共接待353人次,较上年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二是校企合作单位、联合办学院校来我院洽谈合作办学事宜较多。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2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水费17.62万元,电费52.76万元,邮电费23.62万元,取暖费406.70万元,差旅费58.99万元,维修费0.30万元,租赁费1.46万元,会议费1.23万元,培训费3.35万,公务接待费4.27万元,专用材料费21.68万元,劳务费24.72万元,工会经费6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69万元,比2017年减少237.3万元,降低24.0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及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43万元,比2017年减少1502.04万元,降低84.08%,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2.71万元,比2017年增加537.32万元,增长306.3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96万元,比2017年增加249.9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费及印刷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0辆,其中,其他用车70辆,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用车15辆,驾校教练用车5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学院按照项目发展规划设置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围绕目标严格执行预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的满意度。

  1、高职示范校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社会培训9050人、技能鉴定2600人,培训鉴定合格率大于95%;

  (2)编制校企合作教材6部;

  (3)设备采购2000件,设备共享率70%以上;

  (4)创建优质精品重点课程20门;

  (5)培养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30人,双师比例达到80%。

  2、高校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资助人数2170人,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学习问题,受助学生满意度100%。

  3、引进特殊人才阿古拉专家专项经费绩效目标:

  (1)培养四胡专业人才10人,建立四胡培训基地三处、培训专业人才150人,学员满意度100%;

  (2)传承、保护、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湘芸    联系电话:0482-8529201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