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0.11.01
  • 党政办公室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内蒙古教育厅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总今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本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一、工作概述

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校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保障了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学院各系、各部门成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拓宽渠道,完善发布机制

学院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形成了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新媒体网络公开形式为主,宣传橱窗、室内宣传板、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文件、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学院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的标准化,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的多样化,为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各系、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以会议培训、讲座、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学习掌握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通过专题培训、个别沟通、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深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同时将各系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

(四)加强监督,规范发布内容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视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动学院发展的良好契机。

学院党政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参与,纪检办、工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每学期进行不少于5次的信息检查工作,对发布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删除整改,并对发布者、审查人员、主要领导进行提醒或警告、通报处理。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求各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做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在校园网站开设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将各项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及时给予答复,拓宽师生知晓信息渠道,主动接受咨询、监督。初步形成信息公开良性工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近年来,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举报事件。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

2020年度,学院在门户网站发布新闻898篇。本级媒体和上级媒体发布新闻2343篇;学院发文283件(其中党务综合38件、行政综合32件、干部任免3件、纪检监察2件、组织人事71件、财务管理25件、工会1件、后勤基建46件、教学管理19件、学生管理17件、党委会议纪要2件、院长办公会议纪要4件、招生就业11件、资产经营4件。

(二)公开信息范围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学院基本情况信息、重要决策信息、教学管理信息、科研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组织干部工作信息、人事管理信息、工会工作信息、共青团工作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资产管理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基建与后勤管理信息、国际交流合作信息、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安全保卫信息等诸多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收到一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工作还停留在一般化水平上,创新性不足;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工作,强化对相关院系、部门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扩大师生关注度高的学院信息工作范围,有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教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强化培训,积极营造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师生员工充分知晓自身的权利义务。三是进一步推进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的工作机制实施,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监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保障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历教育招生、财务收支、重大招投标等方面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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