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系学生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 2020.04.20
  • 学生风采

美术系根据学院要求,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考核的理念,要求我们构建一种全面的、完善的、创新的管理体系,考核要以学生在校期间全方面发展目标为依据,帮助学生在生活、学习和思想上得到提升。这样可以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我系制定了以下奖惩综合考评计划:

一、学生量化考核规定奖惩制度

量化考核分(全称为学生品行定性定量考核分),满分100分,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进行奖惩,分值低于60分的学生缓发毕业证半年,分值低于50的学生缓发毕业证一年,分值低于30分的同学跟下届大一学生重修或自动退学.分数高于80分的学生,每年评优、奖助学金优先考虑,且择优考虑。我系各任课老师(包括系外任课老师)、值周老师、学生会配合学生科日常管理规定,严肃执行以下规定。

二、违规惩罚内容:

1、每周一升国旗不到场者:10分。

2、班级纪律不合格扣除全班同学:2分。

3、早晚出勤:迟到早退、无故旷勤者:5分。

4、班级卫生不合格扣除当天值日生:3分。

5、上课期间迟到早退者:扣3分。

6、不请假无故旷课者:扣5分。

7、带外卖被抓者:5分。

8、抽烟被抓者:10分。

9、打架斗殴者:10-60分。

10、宿舍卫生不合格(差)值日生扣:2分。

11、宿舍卫生连续两天不合格(差)舍长扣:2分。

12、宿舍存在违禁品(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物品)扣除:10分。

       13、不服从管理制度的每人扣:20分。(并上报备案)

       14、学生会以及班级干部违规扣分双倍。

   15、学生会或管理成员不得有包庇同学行为,违反者加倍扣分,被包庇的同学扣除相同分数。

(以上违规若存在特殊情况,会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判定)

三、奖励内容:

1、宿舍每周评优三次以上每人加:2分。(除去评差值日生)

2、宿舍评优当天值日生加:2分。

3、根据个人学习、工作平时表现情况加:3~5分。

4、参加系内活动(文艺类、体育类、学习技能类比赛)加:3分。获得名次、奖励加:4~6分。(第三名4分、第二名5分、第一名6分)

5、参加学院活动(文艺类、体育类学、习技能类比赛)加:4分。获得名次、奖励加:6~10分。(第三名6分、第二名8分、第一名10分)

6、参加自治区活动(文艺类、体育类、学习技能类比赛)加:5分。获得名次、奖励加:10~15分。(第三名10分、第二名12分、第一15分)

7、参加国家活动(文艺类、体育类、学习技能类比赛)加:10分。获得名次、奖励加:15~25分。(第三名15分、第二名20分、第一名20分)

8、各宿舍舍长加:10分。

9、各班班团干部加:10分。

10、系内学生会成员每周加:5分。

11、系内学生会主席加15分、副主席加10分、各部部长加5分。

以上规定从2019年9月1日将和兴安学院学生十项管理规定在我系同时正式施行,希望各位同学能服从美术系日常常规管理,有建议或有异议可以直接提出,将写好的意见投放于美术系一楼的意见箱中,意见均会讨论进行解决或使用。

        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美术系学生科所有                             

  美术系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