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科技信息中心科研助理的公告

  • 2020.09.16
  • 公告通知

关于选聘科技信息中心科研助理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我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就开展选聘科研助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掌握常用办公软件使用方法,电脑软硬件故障维修维护。熟悉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工作;

2能尽快熟悉社科、科技统计软件操作,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及各项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使用。

二、选聘条件及人数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认真细心负责,愿意从事科研助理工作

2.选聘2020大专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1

三、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试用期个月,1400/月;试用期后参照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日期: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920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联系人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科研助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聘用手续办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科技信息中心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聘期1年),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绿色健康码和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签订劳动合同。若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具体根据签订合同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科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信息中心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