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学用推广工作内部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2021.02.07
  • 媒体播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学用推广工作内部表彰的通知》精神,在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小组综合考评,最终选出优秀管理组193个、优秀通讯站116个、优秀管理员490人、优秀通讯员230人、学习积极分子1016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反映。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4812196

电子邮箱:xxqgnmg@163.com

特此公告

“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服务中心

附:表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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