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 2021.04.22
  • 文件通知

学院各教学系、分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应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征集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请申请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imsti.cn/),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新增生成,有申报意愿的老师请联系科技信息中心分配账号(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可注册登录后系统内下载)。

2.因需预留校内审核时间,请申请人在2021年5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因错过时间、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具体申报通知及申报相关文件材料,请点击附件链接查看并下载。

联系人: 哈顺其其格,联系电话: 8529205, 19847033666

附件: 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信息中心

                                     2021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