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姚月教师荣获“兴安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 2021.01.07
  • 评奖评优

  4月29日下午,在乌兰牧骑宫大剧院,举办全盟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我院马列教学部姚月老师被授予“兴安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自治区党委常委、盟委书记张恩惠为受表彰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01105164807.png

  姚月同志作为马克思主义教学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副教授,自2017年以来,秉着不忘教育工作初心,牢记铸魂育人使命,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教学团队以身作则、潜心研究,在教学、科研上曾获得区级8项24人次奖项、2项科研成果。她先后于2019年5月获得自治区级《‘五位一体’建设的理论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教学研究》课题立项;8月获得区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线课立项;2018年、2019年9月荣获区级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2020年4月荣获区级思政课教学成果指导奖三个;同时荣获区级中青年论文比赛三等奖。

  据了解,本次全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旨在爱岗敬业、建设兴安,来自全盟各领域和各行业54名劳动模范和94名先进工作者代表受到了表彰,并于4月30日下午组织全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们参加植树活动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01105164758.png

                                            学院工会

  2020年4月2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