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丨以案说纪(第四期)

  • 2024.05.07
  • 综合新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纪法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特在此开设党规党纪学习专栏,帮助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


面对谈话函询

一些党员干部故意隐瞒事实

甚至提供虚假情况

2023年10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纪委监委对该市三级调研员蔡某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蔡某以购房名义在银行贷款120万元,实际上将贷款用于违规营利性活动。此前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他避重就轻,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企图蒙混过关。后经立案审查调查,不仅查实了上述问题,还发现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最终,蔡某违纪所得被全部收缴,并将面临严肃处理。

一些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未能真正做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抱有侥幸心理,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有的提供的说明材料不全面或质量不高,没有针对谈话函询问题进行回复;有的态度敷衍,对谈话函询中涉及的人和事简单以“不存在”“不知情”作答,或以时间久远印象不深刻为由回复不详尽;有的抱有侥幸心理,避重就轻,企图说点小问题放过大问题;更有甚者通过精心设计“话术”“剧本”、与相关关系人串供、将相关问题转嫁给亲友及特定关系人等,进行故意隐瞒。

“党员干部在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类是本身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出于对谈话函询的严肃性认识不足,或出于过失的疏忽大意,进行了不全面或错误的回复;另一类是本身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出于应付、侥幸、畏惧、对抗等心理,为逃避责任追究故意对事实进行隐瞒,甚至提供虚假情况。”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张馨韵告诉记者。

“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敷衍应付或故意欺骗,不仅会误导工作方向、浪费资源,更会错失被教育挽救的机会。”张馨韵说。

用好谈话函询

切实提高谈话函询质量

谈话函询是严肃的党内监督工作,既要敢用常用,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功能最大化,又要用准用好,切实提高谈话函询质量。

坚持根据被反映人实际情况认真研判。如果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问题,通常进行谈话函询。可以通过查找公开信息、调阅有关资料,向实名举报人、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被反映人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了解拟谈话函询对象个人情况。“应对有关资料抽丝剥茧,仔细研判反映的问题,精准制定方案。”厦门市翔安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富玖表示。

对被反映人谈话函询的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谈话函询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做深做细复核工作对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十分重要。“谈话函询后,绝不能仅仅依赖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必要时可以对谈话函询开展复核。”岳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杨亚中指出,复核工作可以对当事人谈话函询情况进行验证,便于更加精准有效判断谈话函询真实性。

做实后续处理,努力提升综合效果。赵亮表示,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对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同时做好被谈话函询对象在所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等“规定动作”,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违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处理;发现可能存在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追究纪法责任的,应当提出初核建议。“同时,要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赵亮说。

谈话函询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爱和信任,但关爱不是溺爱,信任不能放任。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时如实作出回答说明,有问题的主动承认、认真整改,没有问题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看待,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