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公示

  • 2024.03.14
  • 公告通知

 

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自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于2024年3月13日组织5位专家从研究中心研究水平与能力、研究成果与社会贡献、科学发展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自评工作。

民族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自2021年11月立项以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建设运行。

中心经过2年建设成员发展至65名,其中教授23名、副教授24名、讲师16名;博士11名、硕士26名、本科27名;博士生导师2名,硕士生导师3名;青年学术骨干8名。年龄28-75岁之间,已形成职称结构、学历学位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较为稳定的学术队伍。

2年间研究中心成员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市级课题共计101项,获资助科研总经费达4000.6万元。出版学术著作13部、其中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著作6部,发表论文101篇、其中SCI论文9篇、CSSCI论文3篇,自治区、地市厅政府采纳资政报告11篇,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三等奖1项。

评审组一致认为“民族文化发展中心”在乡村民间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发展思路清晰、研究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得力、研究成果丰厚、同意通过自评论证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