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第二次党代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 2019.12.22
  • 公告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安排,我院即将召开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确保党代会有序、健康、平稳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换届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换届选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党代会期间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把学院的纪律要求传达贯彻到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行使好个人的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换届选举纪律

要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针对换届选举提出的“9个严禁”“9个一律”纪律要求,严格杜绝出现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守换届工作规则

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选举职责。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盟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将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将按照有关制度严肃问责,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于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学院纪委将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8529035


    附:“9个严禁”“9个一律”纪律要求.docx


 

 

         中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