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3.07.06
  • 文件通知

学院各教学系、部、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我区高等学校 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 2024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 

(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 1 、2) 申报名额为学校上一年度获批立项数的 150%,上一年度未获批立项的学校限报1项。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鼓励跨学科、跨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 作共赢、风险共担和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项目的申报、实施请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 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内蒙古自 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相关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科研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至项目申报当年 1 月 1 日);

3.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对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在技术研发与产业创新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关键技术突破,并创造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由多名科研人员以科学技术创新为目的而组成的研究性群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2.带头人一般应是学校在编在岗科研教学一线的中青年专 家,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3.创新团队依托的学科应是国家一流学科或自治区一流拔尖学科、一流拔尖培育学科、一流建设学科。依托的创新平台应是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创新平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

4.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 5 人,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其他要求

1.已获得“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 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资助,但资助期限后未按要求完成验收的,所在学校不参加本次申报;

2.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草原英 才”工程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项目; 已经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等计划支持的创新团队, 不再申报本项目;

 3.在研“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 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4.已获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 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青年科技英才、创新团队申报操作手册》,进行规范操作(见 附件 5);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初审,审

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 及师德学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 上传到系统; (一)各高校按照公平公正公正原则,组织本次申报的;

(四)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7  25 日,我院申报教

师务必在 2023 年 7 月 18 之前申报材电子版交到科技信息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统一组织评委,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及师德学风、申报材料质量等内容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推荐。

联系人:哈顺其其格、张慧;

联系电话:18504821820, 15048604472。

电子邮箱:nmghsqqg@163.com.

附件:(登录学院官网科研管理栏下载

1.2024 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青年科技英才)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4 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创新团队)申报名额分配表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

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 (2021 年修订)

5.内蒙古自治区青年科技英才、创新团队申报操作手册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信息中心

2023 年 7月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