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交流研讨会

  • 2022.03.02
  • 综合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 ,准确把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义,完善学生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以学分为抓手,保证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月28日下午由教务督导处牵头,联合学生工作部、团委、国学教育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阳光心理系、体育系六个部门负责人共同召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交流研讨会。学院党委副书记云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教务督导处处长陈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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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教务督导处副处长陈伟梳理了国家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并就文件内容与我院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指出我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阐述了制定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意义、目的和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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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利用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各部门之间如何进行分工协作,考核评价项目怎么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以及怎样将工作落到实处进行深入交流,并对实施细则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陈艳委员指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有效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各部门在制定考核项目时要以学分为抓手,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考核项目对学生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调动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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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云鹰书记强调各部门一定要履职尽责,加强考核力度,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正落到实处,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切实推行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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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督导处将在各参会部门初步制定考核项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教学系、部意见,进一步修订《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完善各项评价指标,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落实“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