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1.10.29
  • 公告通知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有关规定,依据《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总今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本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教育厅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加强各系、部,各部门统筹联动,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校务工作透明度,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时效,依法保障了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学院制定出台了《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学院各系、部,各部门成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发布机制。一是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形成了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网络公开形式为主,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文件、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二是优化校园办公平台资源,完善“校园网”“OA办公系统”“教务系统”“人事系统”“易班”“国资管理”等平台,为师生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三是学院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标准化,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多样化,为提高学院各项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系、部,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以会议培训、讲座、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学习掌握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通过专题培训个别沟通、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深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同时将各系、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

(四)规范发布内容。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视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动学院发展的良好契机。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成为教职员工、学生获取学院公共信息的重要平台和渠道。教职工、学生通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获取相关重要信息,包括全校及部门的公告通知、校务公开公示、办事指南等,遇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答复,受到广泛好评。学院主页对社会开放,包括学院概况、综合新闻、媒体播报、院系设置、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党史学习教育、学院公告等栏目,内容翔实,是社会公众了解学院的主要渠道。

与此同时,学院党政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参与,纪检监察处、工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求各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做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在校园网站开设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将各项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及时给予答复,拓宽师生知晓信息渠道,主动接受咨询、监督。初步形成信息公开良性工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

2021年度,学院在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新闻5015篇,盟级媒体刊发稿件89篇,区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08篇。学院发文320件,其中党务综合67件、行政综合118件、干部任免6件、纪检监察3件、组织人事33件、财务管理11件、档案图书1件、工会1件、后勤基建24件、教学管理8件、审计0件、团委0件、安全保卫5件、学籍0件、学生管理14件、党委会议纪要11件、院长办公会议纪要3件、招生就业13件、资产经营2件。

(二)公开信息范围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学院基本情况信息、重要决策信息、教学管理信息、科研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组织干部工作信息、人事管理信息、工会工作信息、共青团工作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资产管理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基建与后勤管理信息、国际交流合作信息、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安全保卫信息等诸多方面。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电话等招生信息均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分别发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高招平台、阳光高考、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同时积极关注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告知,保证申诉和举报渠道畅通,查询和处理及时有效。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学院官网和财政厅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将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学年,仪器设备、图书、软件等资产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均严格招投标程序,采购、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官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示,做到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审议通过了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并在校园网站及时公布,便于校内及社会查询与监督。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学院突出以“一线教师”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保障教职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及校园公示栏主动公开招聘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各种规章制度、各类办事流程、各级各类人才评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职称评聘信息。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兴安盟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实施办法》,校园信息门户发布了招聘等信息。

三、依法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收到一些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工作尚停留在一般化水平,创新性不足;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查督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工作,强化对相关院系、部门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扩大师生关注度高的学院信息工作范围,有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强站群网、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建设及管理,拓展微信、微博、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发布渠道,深入打造网上、网下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对受众目标的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公开效果。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强化培训,积极营造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师生员工充分知晓自身的权利义务。是加强制度保障。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的工作机制实施,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监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保障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历教育招生、社会培训、财务收支、重大招投标等方面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