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的通知

  • 2022.04.03
  • 公告通知
全院教职员工: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要求每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将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扎堆拥堵,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税务局特安排我院教职工在4月1日—5月20日这一专属时间段办理年度汇算,为防止不法分子冒用身份信息申报收入,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查遗补漏,充分享受税法改革红利,建议全员进行年度汇算。为便于大家更好理解和办理年度汇算,请在上述专属时间段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电话8209113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拨打学院计财处电话8529031进行咨询。

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全文)

2、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