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2.12.12
  • 公告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有关规定,依据《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总今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本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内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教育厅统筹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标教育部《清单》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内部协同,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建设,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党政办、纪检办、宣传部、招就处、国资审计与后勤服务处等部门,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学院各系、部,各部门成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一把手承担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阳光校园”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拓展公开途径,不断健全平台建设。夯实信息公开基础途径。完成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梳理和明确信息公开条目,对责任部门和信息公开内容等栏目进行管理建设,及时发布相关公开信息,提高信息更新的及时度。学院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形成了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网络公开形式为主,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会议文件、校报校刊、公告公示栏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二是拓展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优化校园办公平台资源,完善“校园网”“OA办公系统”“教务系统”“人事系统”“易班”“国资管理”等平台,激活“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信主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回应师生和公众关切问题。三是学院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标准化,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多样化,为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联通校内校外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报纸、电视等校外媒体,及时发布学院新闻信息、招聘信息和工作信息,切实建立起与社会高度连接信息发布平台。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各系、部,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以会议培训、讲座、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学习掌握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通过专题培训、个别沟通、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深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提升公开主动性和把握公开事项的能力,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方案、有要求、有效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扎实有效地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各系、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

(四)突出重点,深化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学院紧紧围绕国家、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事务为工作主线,以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强化过程监督,逐项督促落实,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紧扣工作要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取得明显进步。其中,学院财务预决算年度报告都在学院官网专栏公开;招生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透明,人事、科研、学生就业信息公开得到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后勤服务等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升,信息公开的意识和理念明显加强。与此同时,利用学院官网,定期更新发布学院概况,综合新闻、媒体播报、院系设置、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党史学习教育、学院公告等栏目,内容翔实,是社会公众了解学院的主要渠道。

(五)推进阳光运行,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充分发挥党委、纪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座谈会,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求各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做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在校园网站开设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将各项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及时给予答复,拓宽师生知晓信息渠道,主动接受咨询、监督。初步形成信息公开良性工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

2022年度,学院在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新闻7344篇,盟级媒体刊发稿件120篇,区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稿件30篇。学院发文246件,其中党务综合25件、行政综合119件、干部任免0件、纪检监察5件、组织人事25件、财务管理10件、档案图书2件、工会0件、后勤基建2件、教学管理15件、审计1件、团委0件、安全保卫9件、学籍2件、学生管理11件、党委会议纪要7件、院长办公会议纪要9件、招生就业2件、资产经营2件。

(二)公开信息范围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学院基本情况信息、重要决策信息、教学管理信息、科研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组织干部工作信息、人事管理信息、工会工作信息、共青团工作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资产管理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基建与后勤管理信息、国际交流合作信息、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安全保卫信息等诸多方面。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院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和招生信息公开政策,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高招平台、阳光高考、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电话等。建立“招生联络员”微信群,及时、高效、便捷公开招生宣传工作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关注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告知,保证申诉和举报渠道畅通,查询和处理及时有效。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2021-2022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院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学院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向校内外主动公开学杂费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学院还主动公开财务制度情况,通过组织各类培训、利用学院行政微信群、走访各系、部,向全院师生公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行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类采购信息根据不同采购方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官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对外公告,便于校外人员和供应商了解即时信息。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审议通过了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并在校园网站及时公布,便于校内及社会查询与监督。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学院坚持主动公开人事招聘、师资情况、职称评聘等各类人事师资信息。不断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工作透明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最多跑一次”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有效性、时效性,努力保障教职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微信、公示栏等渠道公布校园招聘与录用公告;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兴安盟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实施办法》,校园信息门户发布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在公示文件中公布纪检监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接受信访举报。

4.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重视管理制度公开透明,除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外,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和《新生入学指南》,组织始业教育,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建好学生工作微信平台,设置家长服务微信群,将学院相关信息公开,重视家长意见收集,建立家校合作机制。校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多层级召开学生座谈会获取建议和意见。学生会权益部定期组织有关学生权益的热点问题,推进和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信息沟通。坚持评优评奖和助学金发放公示制度。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评选结果以及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

三、依法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收到一些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的整合与优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对学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解决信息公开的源动力,需要在认识上下功夫。信息公开是校务公开重要内容,学院将从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角度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学院发展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去,倡导换位思考,多站在师生角度、社会公众角度,来看待信息公开工作,更积极、全面地贯彻公开工作的精神,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性与透明性。

(二)注重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融入数字化改革,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建设,探索建立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促进校内多平台协同联动,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公开。以《办法》为准绳,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流程。从依法治校建设的全局出发,创新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工作不因人而异、不因人而断、不因人而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规范性。进一步规范系、部信息公开,增强监督考核,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沟通、信息共享,提高公开信息报送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网络媒体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