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出台六条师德师风红线

  • 2022.01.17
  • 媒体播报

兴安盟教育局

出台六条师德师风红线



第一条:


散布损害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


第二条:


有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言行;


第三条:


进行有偿补课;


第四条:


参与校外机构培训活动;


第五条:


与学生存在暧昧行为或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六条:


酒后进入校园或上课。


凡是对触碰师德师风红线的教师,一经查实,撤销教师资格,或给予开除处分,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盟教育局坚持督查检查与受理举报相结合,坚持有举必查,查实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