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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预案

  • 2020.02.16
  • 信息公开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预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兴安盟委行署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院特制定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 项预防措施,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 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分院(系)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作为疫情防控、学生管理的首要任务,发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责任落实,构筑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三)把握关键,精准施策。把握学生开学报到、宿舍管理、教学活动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实现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全覆盖,促进学院大局稳定、运转有序。

(四)科学防治,动态调整。坚持科学防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的发展状况,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和防控举措。

(五)宣传教育,加强引导。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中央和全区采取的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宣传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宣传疫情防控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体安排

(一)开学时间

学院具体开学时间按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1.严禁提前到校。在开学时间没有确定前,各分院(系)要逐一通知学生,严禁任何学生提前到校。

2.暂缓报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应暂缓报到,线上办理请假手续:

(1)假期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停留的学生,以及尚未解除疫情限制地区的学生,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可以暂缓返校;

(2)属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学生,暂缓返校。

(二)做好师生返校前的各项工作

1.做开学前的摸底筛查工作。各部门、分院(系)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师生返校前14天地域分布、人员流动、返程信息及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在重点疫区地居住、滞留或与其人员密切接触14天后有不确定情况者,直接告知本人在当地继续留观,等身体无异常反应(发热、咳嗽、胸闷等)或疫情解除后方可返校。坚决不允许患病、疑似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进入校园。

对于身体健康可正常返校的师生,必须进行体温测试及有效询问,无异常者方可入校。同时,学院阳光心理学院要针对各类学生进行线上、线下的心理教育及疏导,避免学生盲目恐慌。

2.教务处做好不同类型学生的教学工作方案。教务处要按照“延迟开学不停学”的总体要求,制定我院推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专项方案。对扩招学生教学,采取在智慧树网上授课平台一定科目课程完成学习。对正常在校上课学生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教师在职教云自建教学资源或智慧职教等平台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期间的学习活动,指定专任教师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做好学生假期答疑和指导,布置学习任务并进行相关考核。同时也要采取适当办法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监控和考核。对实习学生,按照学院《关于疫情期间实习生和外出流动学生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执行,实习学生春节后何时重返工作岗位,听从学院统一安排,未接到学院通知,不得提前上岗。

3.开展全方位消毒工作。后勤处、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科学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开学前要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全方位消毒工作。对学生公寓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整。对公寓内扶手、门窗、楼梯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进行消毒,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有害垃圾,公寓楼门厅、洗手间、等场所要做好消杀及空气流通。

4.建立辅导员、公寓生活辅导员等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线上培训,加强对以上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相关教育,为学生返校做好相应准备。

5.后勤国资处要在春季开学前做出各种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工作,要单独设立临时固定的隔离、留观场所,做好临时隔离观察场所的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密切关注隔离人员是否出现发热、乏力等相关症状,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做好开学报到期间工作,确保师生返校安全

1. 学院将实行分散报到和错峰报到方式,有序安排学生返校,具体返校时间,提前另行通知。各分院(系)要逐一通知学生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前做好学生返程安全提醒,严格要求学生做好返程旅途防护措施;

对集中返校的学生,学校安排车辆接站。要求所有学生对所乘车次做好记录,打车返校学生记好出租车号;

2.学生报到时,须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入校;对于发烧的学生,学院即行安排专门车辆送医或进行隔离;

3.严格凭证进出校园。学生、教职工和外聘职工凭证进出校园。在校的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服务人员由后勤国资处、培训中心、校企合作办等相关的部门到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校园加强车辆管理;

4.严控进校车辆。师生员工车辆、后勤保障车辆凭证进出校园。严禁出租车、网约车等社会车辆进入校园。临时车辆需与相关部门允许后并进行体温测量、登记、消杀灭菌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停放;

5.加强校园内巡查,及时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必要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学生返校后教学预案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提醒和引导学生不要参加校外培训、研学旅游、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尽可能减少探亲访友,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加强自我保护。

3.落实师生健康状况每日晨检报告制度,任课教师要做好个人体温监测,学生每天必须测量体温并由专人负责登记。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4.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5.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排课做出调整,并及早通知任课教师。

6.行小班额教学,班级容量不得大于40人。公共教室暂时不排课,视疫情变化情况而定。 

(五)开学报到后的两周内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加强考勤,关注本部门教职工健康情况,要做好每日日常体温监测工作,不得带病上班;教职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除外),上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

2.学生以公寓为单位需每天进行晨午体温检测,据实反馈上报,学院为每个宿舍提供温度计;

3.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学生宿舍每天消毒,学院统一提供消毒用品;

4.教室、餐厅、食堂等公共场所每天消毒;

5.学院图书馆等校内聚集性场所暂时关闭;

6.除必要的上课以外,一律不举行聚集性文体活动和会议等;

7.严禁学生外出校园。

(六)开学报到两周后至疫情解除

1.疫情解除前,学院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严禁学生外出。外来人员确需进入校园的,须提前向业务联系部门报告,经允许后门卫进行登记后放行;学生确需外出校园的,须经所在分院(系、部)和学生处同时批准,携签章的假条方可外出,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校。

2.疫情解除前,学院视情况采取和调整相关措施;

3.各分院(系)结合学生特点,积极开展读书、征文、摄影比赛等非聚集型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学院阳光心理学院开通心理援助电话,为学生提供24小时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四、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

(一)采购疫情防控物资设备

后勤国资处要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洗手间应备有肥皂或洗手液。

(二)服务保障

计划财务处、后勤国资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经费、物资(口罩以及相关药品)、场地、设备设施的服务保障。要单独设立临时固定的隔离、留观场所,在重大疫情发生时,要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到位。

(三)细化学院饮服管理工作

后勤国资处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学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的排查,排查合格才能上岗。探索科学合理的师生就餐模式,延长学生就餐时间,尽量错时开饭、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时说话,引导学生就餐前后洗手。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排除隐患

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要认真排查校园内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严格对进出入口人员的管理,严禁宠物进入校园,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并在关键出入口(校门口、教学楼、图书楼、实验实训楼、宿舍楼)设置红外线体温检测仪,保安配备体温枪。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给予配合。

五、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教育宣传

党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和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24小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分院(系)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开学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传染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预防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六、做好疫情监测、控制和上报工作

(一)关注和监测返校师生健康状况

1.体温检测。各部门、分院(系)要建立师生员工日体温检测制度。在关键出入口位置(校门口、教学楼、宿舍楼)等设立体温检测点,并组织返校留校师生体温一日晨午两测制度,并记录上报,做到全覆盖、零报告。各分院(系)对缺课、缺勤、早退、请假、病因追踪等做记录,并及时报告。

2.健康监测。各部门、分院(系)负责本单位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监测、疫情报告工作。师生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要主动及时报告给部门领导、辅导员,各部门、分院(系)要及时上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并及时开展诊治排查,按要求进行相应跟踪观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二)疑似病例隔离

师生员工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由所在部门、分院(系)负责第一时间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情况进行隔离并转诊,参照有关规定办理病休手续,督促患病师生规范治疗,同时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三)消毒处理

对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后勤国资处在医院指导下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将在学院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后勤处负主责,相关部门协助下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在学院设立的固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后勤国资处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杜绝院内感染发生,避免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四)疫情应对

一旦发生疫情暴发流行或接到上级相关部门疫情预警报告,学院将在上级指导下及时调整应急预案,并由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相关分院(系)和教务处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方式和方法,经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五)疫情收集上报

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负责全院学生疫情收集,教务处负责全院教职工疫情收集,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数据(学生处、教务处收集的数据)汇总上报。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由纪检处负责依照学院有关问责管理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规定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在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现、诊治、防控等过程中,对发现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的部门和责任人或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

2.已知自己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不报或出具虚假证明,仍然坚持集体学习、生活,造成传染病例扩散、疫情扩大的;

3.被确诊住院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不服从医院治疗、管理,擅自回校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分院(系)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断强化防控工作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内的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