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

  • 2020.02.23
  • 规章制度


  以下是关于心理咨询的一些基本约定,请仔细阅读并在下面签字表明你了解相关规定,并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为了充分尊重和保护来访者以及咨询师的权益,特拟定本《知情同意书》。
  二、来访者在进入咨询中心之前,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咨询中心设置、资源布局等情况,有权对安排给自己的咨询师提出要求(如性别、年龄、阅历、专长等)。
  三、来访者进入咨询中心的求助属自愿行为,咨询过程中应自愿提供尽可能真实的求助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或失真信息者,其咨询结果及其它相应后果由来访者本人负责。
  四、心理咨询中心对来访者在咨询中提供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但是如果出现涉及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的情况(比如自杀倾向,或者伤害他人的倾向),保密制度将不能保证。
  五、咨询一次的时间为50分钟,通常需要持续而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周一次。
  六、来访者如果要临时取消已经预约好的咨询时间,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打电话通知。咨询师如果有事需要改变咨询时间,必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打电话进行协商。非人为事件除外(如疾病等)。
    七、来访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中止咨询。

我已经阅读并理解了上述信息,而且知道我可以询问有关的问题。我同意参加心理咨询。

来访者:                            咨询师: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