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2025.05.16
  • 通知公告

各教学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夯实培育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基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我院已于年初启动2025年度科研平台申报工作。为充分发挥我院教职工的科研资源,经学院有关领导研究同意,现将申报时间延长一周(5月22日17:00前截止),此次重点培育院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意继续申报或修改原申报资料的部门结合本部门科研平台建设情况和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填写《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重新提交材料,并将论证方案和申报材料的纸质版送到行政楼425科技处项目科,电子版(word及盖章版pdf)发送至电子邮箱xazyjsxykjc@126.com,邮件主题为“申报部门名称-平台名称”。申报结束后,科技处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予以认定。

联系人:韩英,18278366810,行政楼425科技处项目科。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申请书.docx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