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22.04.26
  • 文件通知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教学系: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系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着眼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教育问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研究并重、咨询决策研究与宏观战略研究并重的原则,以期更好地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引领舆论,为繁荣发展我区教育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能真正承担、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自治区其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院校(包括本科院校及高等职业院校)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中等职业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申报者必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并有两名相同研究领域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已经是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申报者无需专家推荐。

(二)本年度规划课题不设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自拟课题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在平台填报时,依据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无”)。鼓励开展我区需要和具有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教育基本理论、教育难点问题和教育实验研究。各申报者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本年度采取网上申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进行申报。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材料由学院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网上审核。

2. 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凡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国家、自治区和教育厅课题,以及往年未结题的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此次不得再重复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三、课题管理

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管理单位及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顺其其格

联系电话:0482-8529205

附件:网络平台操作手册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信息中心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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