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 2022.05.30
  • 文件通知

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学院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有同等学术地位,旨在鼓励我区专家学者厚积薄发,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社科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对象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不含论文、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需具备(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必须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相同或者相近研究内容在其他科研平台立项;

2.有国家、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三、申报要求

(一)受资助出版的成果在结项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标明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二)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3份;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三)申报者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信息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mghsqq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哈顺其其格  联系电话:0482—8529205

附件: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信息中心

2022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