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理学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 2020.02.23
  • 规章制度


部门名称

阳光心理学院

部门实有人数

9人

部门职责

 

1.落实学院有关部门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要求,负责制定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课教学大纲,组织课程开发。

3.负责本院党建党务工作。

4.组织和督促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5.根据学院党政的总体要求,按院系二级管理权限,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6.按照全院教学任务总体要求,承担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师资培训工作。

7.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实验活动,改进教学方法,熟练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负责教学改革的推进工作。

8.协同学生主管部门做好院系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的指导工作,开展多形式、多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活动。

9.组织本院教师参加院内教学活动,定期进行听课、评课活动,做好本院内部教师政治思想与业务水平考核,统计教学工作量,评定年终业绩。

10.协同教务部门搞好各专业教育实习、见习及实践、实训活动。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科室职责/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主要职责描述

院长

1.负责本院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与学院党总支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2.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本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3.负责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本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拟定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负责本院教职工岗位聘任、考核及有关评优、奖惩工作;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8.负责组织拓展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不断增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争取社会力量对本学院建设的支持。

9.负责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本院招生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11.建立和完善本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本院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

12.负责本院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实践活动。

13.配合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本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书记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党委的指示和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积极参与学院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围绕高等教育的政策和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4.负责纪检宣传工作。

5.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奖惩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建设工作。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4.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

5.负责新生心理普测及约谈的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务科

1.协助院领导抓好本学院的教学运行管理,抓好各项日常教学工作。

2.协调各教研室落实教学计划、制定开课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聘请教师等。

3.负责编排本学院课程表,编排学期教学进程表,负责教师的调、停课的管理工作。

4.协助学院领导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教学观摩、评教评学、实习检查,协助学院领导和质控办做好本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5.负责本学院专职和外聘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

6.负责本学院教学资料管理和归档工作。包括有关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程表、实习计划、本学院教学活动记录整理等资料保存归档。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科

1.负责学生日常出勤管理工作。

2.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毕业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室

1.依据学院要求,做好本院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来文及职能部门文件的处理、传递、督办、反馈;负责文件资料的搜集、管理;负责处理来信、来访;负责报刊杂志以及有关资料的订购和管理。

3.协调本院教学科研室、教务科和学生科工作,妥善安排院领导公务活动。

4.负责本院仪器设备和房产管理;负责本院办公用品、实训耗材购置和管理;做好经费预算和报销工作。

5.负责对外协调联络和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本院邀请专家的接待,做好本院校友联络和校友活动的组织安排。

6.做好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统战及工会、妇委会等工作。

7.做好本院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节假日值班安排,做好考勤、考核及津贴核算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

1.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研究教与学两方面的问题,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2.组织制定阳光心理学院教学工作学期、年度计划、设计教学实践活动,并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做好各项工作及实践活动的报告、总结。

3.编写本院各专业的教学大纲及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
3.逐步建立健全试题库,并负责分析学期考试等情况,为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依据。
4.负责优质课、示范课及各种赛教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艺术和运用先进教学手段的能力。
5.落实征订教材工作。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教研室的学期和学年总结工作;做好教研档案的建立、健全与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阳光心理学院

2019年11月26日